社会经济导刊
  • ISSN:3079-9007(Print) 3080-1486 (Online)
  • DOI:10.64216/3080-1486.25.09.043
  • 出版频率:月刊
  • 语言:中文
  • 收录数据库:ISSN:https://portal.issn.org/ 中国知网:https://scholar.cnki.net/journal/search

非正规就业雇员失业保险制度构建研究——以网络快递平台为例
江姗珊

天津财经大学天津300222

摘要:由于许多互联网企业采用灵活用工的方式雇佣员工——网络快递非正规就业雇员,多数雇员由于不符合失业保险参保资格,导致失业时失去生活来源。因此,基于网络快递平台,探讨促进其非正规就业雇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率提升,不仅关系到雇员及家人的生活稳定与社会和谐,也是影响互联网行业发展的深层问题。本文针对网络快递非正规就业雇员失业保险参保问题提出了相应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方案,即降低失业保险制度参保门槛,为雇员增设参保渠道,对其进行身份界定、采用区别于正规就业者的保费征收与待遇发放的差别定额保费和定额给付办法、加强对企业员工参保的监督。旨在解决平台经济模式下,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窄、雇员失业阶段基本生活难以保障问题。

关键词:网络快递非正规就业雇员;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参保条件

参考文献

[1]卢东明.推动互联网+发展新就业形态问题研究.理论观察,2019(06):78-80.

[2]张卿.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难点与对策[J].人民论坛,2024,(24):54-56.

[3]余澍.面向数字经济的失业保险适应性变革:理论逻辑与制度探索[J/OL].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1[2025-09-01].

[4]Unknowns of the gig-economy[J].Brad Greenwood,Gordon Burtch,Seth Carnahan.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2017(7).

[5]Sehnbruch K,Carrabzaza,Prieto J.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based on individual savings accounts:lessons from Chile[J].Development and change,2019,50(4).

[6]孙守纪,方黎明.新就业形态下构建多层次失业保障制度研究[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0(Z1):53-61.

[7]许晓鹤,霍燕锋.灵活性就业组织关系变革探究[J].新理财,2021(Z1):82-83.

[8]匡亚林,梁晓林,张帆.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研究[J].学习与实践,2021(01):93-104.

[9]郭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的国外经验与中国路径[J].社会保障研究,2025,(01):101-111.

[10]王敏,张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23,(36):163-168.

[11]黄旭.新就业形态下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机制的优化与创新[J].经济界,2024,(06):83-89.

上一篇:跨文化视角下中法自然景物隐喻意义的比较研究

下一篇:组织公民行为和反生产行为研究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