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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教育与艺术》是一本专注于艺术与教育领域深度交融与最新研究成果的国际开源中文期刊。它旨在展现艺术与教育交叉领域的最新进展,尤其关注教育管理与教育学科中艺术美学的独特视角,以及高新技术在艺术教育与创作中的创新应用模式。本期刊致力于搭建一个平台,促进艺术家、教育工作者及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艺术与教育的融合发展,提升教育者与创作者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期刊涵盖的广泛议题包括:艺术教育的创新实践、校园艺术文化的构建与管理、艺术作品的鉴赏与批评、艺术教育课程设计与实施、艺术家与教育工作者的作品展示、文学与艺术素养的培养、跨文化艺术探索、职业教育中的艺术技能培训等。
作为一本经过严格同行评审的学术期刊,《当代教育与艺术》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出版原则。我们诚挚邀请与期刊主题紧密相关、富有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稿件投稿。所有文稿均需保证原创性,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我们期待与广大艺术教育工作者及学者携手,共同推动艺术与教育的繁荣发展。
暨南大学文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摘要:“童伶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潮剧戏班制度,该制度大致存在了一个半世纪的时间。清康乾年间,潮汕地区出现用幼童进行表演的形式,是为该制度产生的渊源,现存最早有关潮剧“童伶制”的记载可见于清嘉庆年间的《韩江闻见录》。童伶作为戏班的台柱,入班后要与戏班签订卖身契约,接受严酷训练,难以自主。因此该制度自其产生以来一直饱受诟病,新中国建立前已有不少人士提出改革“童伶制”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国家对戏曲改革和人权的重视,政务院提出“戏曲三改”,“童伶制”最终得以废除。对童伶的培养是传统社会中潮剧戏班的重要任务,“童伶制”也是传统社会中潮剧发展的重要基础。“童伶制”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透视了潮剧的发展演变过程。
关键词:潮剧;童伶制;戏曲“三改”;潮汕地区
参考文献
[1]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后汉书》第1册,北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第273页。
[2]程晓烨:《童伶与戏曲教育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南昌:南昌大学人文学院,2022年,第4-6页。
[3]林有钿:《关于潮汕道具戏的几个问题》,《韩山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1期,第67页。
[4]林淳钧:《潮剧童伶考》,《潮学》1995年第5-6期,第37页。
[5]中国戏曲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戏曲志(广东卷)》,内部资料,1993年,第436页。
[6]林杰祥:《潮汕戏剧文献史料汇编》,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51页。
[7]讷公:《潮剧漫谭》,《戏剧月刊》1929年第1卷第9期,第145-148页。
[8]林杰祥:《潮汕戏剧文献史料汇编》,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76页。
[9]林杰祥:《潮汕戏剧文献史料汇编》,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224-226页。
[10]林道:《改良潮州戏剧底我见》,《粤海潮》1925年第3期,第40-42页。
[11]陈贤懋:《潮剧改良刍议》,《留京潮州学会年刊》1926年第2期。
[12]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1951年5月5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25-227页。
[13]林淳钧:《潮剧闻见录》,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34-135页。
[14]林淳钧:《潮剧闻见录》,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