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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期刊>社会经济导刊
《社会经济导刊》长期以来注重质量,编排规范,选稿严格,学术水平较高,受到高校教师及科研院所研究人员的青睐。作为开源期刊,本刊所有文章均可在全球范围内免费下载,且被中国主流数据收录。
本刊致力于探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提供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它以独特的视角和深度报道,引领读者了解全球各地的社会经济现象,探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管理策略、政策法规以及社会变革。这本杂志不仅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世界社会经济发展的平台,还促进了学术交流和知识传播,为推动社会经济进步和管理创新做出了贡献。
期刊范围:经济发展论坛、社会政策研究、市场分析与预测、产业观察、金融与投资、劳动与就业、城乡发展研究、区域经济合作、国际经济比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与经济转型、社会保障体系、教育与人力资源、健康与医疗经济、文化产业与经济、法律与经济秩序、消费者行为分析、国际贸易与全球化、贫困与不平等问题、企业战略与管理等
本刊是一本由同行评审的高要求、高水准的学术期刊出版物,编者鼓励与本刊相关的、有理论和实践贡献的来稿。
南京审计大学,江苏省南京市,210000;
摘要:《公司法》第88条第1款旨在增强公司资本信用并加大对债权人的保护力度,规定出让人承担补充责任,然而,这一规定对转让股东的要求过于苛刻,可能使转让股东面临过高的风险,进而抑制股权投资的积极性和市场的活力。为了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兼顾股东的期限利益,并促进股权的自由流通与公司资本制度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对出资风险进行合理分配。
关键词: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补充责任;期限利益
参考文献
[1]刘贵祥:《关于新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载《法律适用》2024年第6期,第9页。
[2]刘俊海:《恶意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民事责任认定:解释论与立法论的双重维度》,载《人民司法》2023年第26期,第20页。
[3]陈甦:《股权受让人出资责任的规则建构分析》,载《环球法律评论》2023年第3期,第59页。
[4]参加薛波:《论出资未届期股权转让出让人的补充责任——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解释论》,载《学术论坛》2024年第2期,第45页。
[5]陈鸣:《股东补充责任的特征解构》,载《政法学刊》2020年第4期,第49页。
[6]林一英:《未缴纳出资股权转让的责任规则构建》,载《环球法律评论》2024年第1期,第50页。
[7]谢鸿飞:《股权转让后届期出资责任的配置——〈公司法〉第88条第1款的整体私法解释》,载《清华法学》2025年第3期,第68页。
[8]范健、杨金铭:《出资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的责任承担研究——兼论新〈公司法〉理解及适用中的理念与原则》,载《经贸法律评论》2024年第4期,第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