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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导刊》长期以来注重质量,编排规范,选稿严格,学术水平较高,受到高校教师及科研院所研究人员的青睐。作为开源期刊,本刊所有文章均可在全球范围内免费下载,且被中国主流数据收录。
本刊致力于探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提供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它以独特的视角和深度报道,引领读者了解全球各地的社会经济现象,探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管理策略、政策法规以及社会变革。这本杂志不仅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世界社会经济发展的平台,还促进了学术交流和知识传播,为推动社会经济进步和管理创新做出了贡献。
期刊范围:经济发展论坛、社会政策研究、市场分析与预测、产业观察、金融与投资、劳动与就业、城乡发展研究、区域经济合作、国际经济比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与经济转型、社会保障体系、教育与人力资源、健康与医疗经济、文化产业与经济、法律与经济秩序、消费者行为分析、国际贸易与全球化、贫困与不平等问题、企业战略与管理等
本刊是一本由同行评审的高要求、高水准的学术期刊出版物,编者鼓励与本刊相关的、有理论和实践贡献的来稿。
1中央财经大学,北京,100000;
2浙江师范大学,浙江金华,321000;
摘要:数据资产担保的物权类型选择中,质押路径存在显著局限与法律障碍,抵押路径更具可行性。尽管数据资产未被明文列为担保物权客体,但设立担保并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动产质押因数据可复制性难以实现排他控制及有效公示;权利质押则受限于法律未明确规定可出质及司法实践对物权法定的严格遵循,存在适用障碍。相较而言,抵押无需转移占有,契合数据资产持续使用的需求,且登记公示方式适配数据特性,亦符合《民法典》担保体系功能主义导向,能充分发挥数据资产的金融价值。对于实践中已设立的数据资产质押,在满足抵押权成立要件时,可依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原理认定为抵押。
关键词:数据资产;担保物权;抵押
参考文献
[1]参见朱虎:《民法典动产和权利担保的变革》,载《人民法院报》2020年7月30日。
[2]参见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46页
[3]参见高圣平著:《民法典担保制度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理解与使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第396页。
[4]参见高圣平著:《民法典担保制度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理解与使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第896页。
[5]参见王泽鉴:《民法总则》,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468页。
[6]参见陈卫佐:《德国民法典(第3版)》,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50页。
[7]参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民再109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67642号民事判决书。
[8]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2354号民事裁定书。
[9]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1321号民事裁定书;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9民终1号民事判决书。
[10]参见罗帅:《论物上担保的类型转换》,载《比较法研究》2024年第6期,第176-189页。